为进一步发挥长三角地区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并于近日印发了《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以下简称《举措》),明确五方面18项具体措施。
在加快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为区域市场一体化提供保障方面,《举措》提出,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区域信用建设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在加快高标准市场设施联通,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方面,《举措》明确,构建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
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市场,促进要素和资源畅通流动方面,《举措》提出,畅通数据流通推动平台链接,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用好金融资源赋能实体经济,加快建立区域人才大市场。
在打造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方面,《举措》提出,强化长三角产业质量支撑,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提升行动,协同促进文化旅游服务规范提升。
在营造有利于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方面,《举措》明确,深化完善市场协同监管制度,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联合破除地方保护壁垒,支持重点区域制度创新,建立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来源:中国发展改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