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应急管理厅远程灭火发射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共分为 2个标包。第一包采购单管无线遥控式远程森林灭火发射器15架、灭火弹300枚;远程森林灭火发射器15架、灭火弹260枚;第二包采购航空森林灭火弹200枚。因本项目第一包的中标供应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经采购人同意,第一包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二次招标结果公告后,C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
该项目已进行了两次招标,根据第一次中标公告显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为吴Y、王XL、王YH、程L、谢LM、曾FC(采购人代表)、胡GX(采购人代表);第二次中标公告显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分别为付F、傅R、王KT、陈YF、曾FC(采购人代表)。C供应商称,两次中标公告显示,评审委员会中评审专家均重新抽取,但采购人代表均为同一人,C公司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处于领先水平,得分却落后于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选择了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报价次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审缺乏专业性,存在明显不公正、不公平的情形。
问题引出
1.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项目废标重新招标后,评标专家需要重新抽取吗?可以由原评标委员评审吗?
2.项目废标重新招标,采购人代表需要更换吗?
专家点评
针对第一个问题,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綦进认为,一方面,废标属于项目采购行为的终止,发布的废标公告为终止公告的一种,重新组织的项目属于新的项目采购过程。重新招标时,所有的流程都应当重新开始,需要重新抽取专家组成新的评标委员会。另一方面,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然而项目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原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已经随着中标公告进行公开,已经丧失原评标专家保密的要求,不适合继续承担专家评审职责。
那么,项目两次招标的采购人代表为同一人,可以吗?
湖南省常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罗建明介绍,废标之后重新招标需要重新抽取专家,采购人代表是否需要更换没有规定,由采购人自己决定。罗建明指出,在项目废标重新招标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更换评标委员会中的采购人代表,通常取决于具体的招标规定和情况。如果第一次招标失败是由于某些与采购人代表有关的因素导致的,例如偏见、不公正的决定或缺乏专业性,可以更换采购人代表;如果废标的原因与采购人代表无关,例如技术问题或供应商不符合要求,那么更换采购人代表可能并不是必要的。
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陈军也同意上述观点,在陈军看来,第一名放弃中标,可以依次推荐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评标。如确定重新招标,按照招标流程,需要重新抽取专家。采购人代表是否需要更换,要看采购人意愿。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
第十二条第一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活动完成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评审专家名单,并对自行选定的评审专家做出标注。
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专家的个人情况。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