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这一重要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跨越式发展。
招标采购是连接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重要桥梁,是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体现,是产业政策实施的重要工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引导招标采购等行业从业人员更好地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市场主体行为,加快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6月~9月举办首届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技能大赛。欢迎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积极参赛。
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赛名称
首届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技能大赛
二、大赛赛项
(一)招标投标
(二)政府采购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招标》)
《中国招标》统筹赛事管理工作,面向行业及社会各界征集承办合作伙伴。
四、参赛资格
大赛设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参赛选手、团体赛参赛单位均可同时报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两个赛项。
参赛选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累计从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或运营服务等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
团体赛参赛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分支机构等)。
五、报名填报信息
(一)个人赛
参赛选手须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性别、从业年限、参与赛项等信息。
(二)团体赛
参赛选手须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性别、从业年限、参与赛项、参与组别等信息。
团体赛中,各单位可组织多个组别参赛。每个组别,参赛选手不少于3名,无人数上限要求。1名参赛选手仅可选择加入1个组别。
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赛项,每个赛项拟报名组别超过5组,以及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的特大型机构或企业,经大赛组委会集体决议通过后,可单独为其开辟报名通道。
本届大赛实施参赛选手承诺制度,主办方对参赛选手资格信息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如参赛选手被查实资格造假,将取消其个人参赛资格及成绩,且不予退还参赛费。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6月1日~8月16日
对于交费成功的参赛选手,主办方将于8月3日~4日组织选拔赛模拟答题,以便选手熟悉比赛规则、答题环境。建议各参赛选手、参赛队伍于8月3日前完成注册报名,并及时调试电子设备,确保摄像头功能可以正常启用。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招睿达云课堂网站(网址:https://www.ruidaedu.org.cn)技能大赛报名界面,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报名交费成功后,参赛选手将于2~3个工作日收到由“中招睿达”发送的短信通知,届时请关注短信消息。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联系《中国招标》工作人员。
七、赛程设置
(一)选拔赛
8月17日10:00~11:00(招标投标赛项团体赛)
8月17日15:00~16:00(招标投标赛项个人赛)
8月18日10:00~11:00(政府采购赛项团体赛)
8月18日15:00~16:00(政府采购赛项个人赛)
主办方根据选拔赛成绩确定招标投标技能大赛单位前1000名、招标投标技能大赛个人前1000名、政府采购技能大赛前单位1000名、政府采购技能大赛个人前1000名。
(二)决赛
参加决赛资格:选拔赛排名在前1000名的单位或个人(以接到主办方书面通知为准)可晋级决赛;接到通知放弃参加决赛的单位或个人,由主办方进行顺序递补或做空缺处理。
9月14日10:00~11:00(招标投标赛项团体赛)
9月14日15:00~16:00(招标投标赛项个人赛)
9月15日10:00~11:00(政府采购赛项团体赛)
9月15日15:00~16:00(政府采购赛项个人赛)
主办方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招标投标技能大赛单位百强/三十强/十强(均不排序)、招标投标技能大赛个人百强(按成绩排序)、政府采购技能大赛单位百强/三十强/十强(均不排序)、政府采购技能大赛个人百强(按成绩排序)。
八、大赛规则
(一)试题类型
选拔赛、决赛均采取线上答题形式。
选拔赛侧重基础技能知识考核,决赛侧重复杂问题解决技能知识考核。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按照一定权重随机抽取自动生成。每套试题包含单选、判断、多选三种题型,共计40题,满分100分,作答时间60分钟。
其中,单选和判断题每题2分,分别为15道题,共计30题、60分;多选题每题4分,共计10题、40分。多选题每题有五个选项,包含二至四个正确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正确选项得1分。
(二)试题范围
根据首届技能大赛试题编制规范的要求,主办方拟遴选招标采购领域从业时间20年以上、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曾参与行业重大赛事或专业考试命题工作,具有丰富理论及实践经验的权威专家负责试题编制及审题工作。
选拔赛、决赛试题范围一致。详见附件1。
(三)成绩评定
1.选拔赛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成绩由系统自动评定。
团体赛成绩以每家单位参赛选手得分前三名的平均分计入。
2.决赛
成绩评定规则同选拔赛环节。
各赛项、赛程中,如有3名以上(不含3名)的个人或3家以上(不含3家)的单位成绩相同无法判定排名,根据参赛者作答时长予以判定。如作答时长也相同,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人员/队伍参加附加赛,根据附加赛最终结果确定排名。3名以下(含3名)的个人或3家以下(含3家)的单位成绩并列,在不影响比赛规则的情况下,并列计入;若影响比赛规则,则按前述规则进行附加赛确定排名或排序。
九、参赛费用
选拔赛:招标投标赛项团体赛、招标投标赛项个人赛、政府采购赛项团体赛、政府采购赛项个人赛,每人每个赛项参赛服务费200元,每人4个赛项均参加参赛服务费800元。
决赛:招标投标赛项团体赛、招标投标赛项个人赛、政府采购赛项团体赛、政府采购赛项个人赛,每人每个赛项参赛服务费500元,每人4个赛项均参加参赛服务费2000元。
十、奖项设置
(一)个人赛
根据决赛成绩,公布招标投标技能大赛个人百强、政府采购技能大赛个人百强(按成绩排序),并颁发电子证书,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建档。
(二)团体赛
根据决赛成绩,公布招标投标技能大赛单位百强/三十强/十强、政府采购技能大赛单位百强/三十强/十强(均不排序),并颁发电子证书(三十强、十强在百强中产生,不重复颁发),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建档。
主办方拟于2024年10月中下旬举办大赛成果交流座谈会。具体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十一、特别说明
(一)参赛选手须完成人脸身份核验后方可进入竞赛。参赛过程中,系统将不定时进行人脸身份核验。
(二)8月3日~4日,主办方将组织选拔赛模拟答题;9月7日~8日,主办方将组织决赛模拟答题。
(三)答题过程中,因参赛选手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试卷下载延迟、题目漏答、考试设备损毁、电子答题数据上传有误等情形的,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参赛选手存在以下情形的,一经查实,主办方有权取消其个人的参赛资格及成绩,参赛费概不退还:
1.以他人身份证件、姓名、单位等进行注册答题;
2.将本人注册账户委托他人进行操作;
3.参加本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参赛队伍;
4.单独或伙同他人作弊;
5.其他影响大赛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五)主办方对参赛选手的注册信息予以保密。除本次大赛过程中及其后的宣传活动外,不做任何其他商业性宣传。
(六)本届大赛,主办方不组织开展赛前辅导,也不委托、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赛前辅导及培训。请广大参赛人员注意甄别,切勿轻信以“首届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技能大赛”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等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七)如遇特殊情况需对赛程安排进行调整,以主办方公告为准。
更多赛事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中国招标投标网”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睿达APP。
十一、参赛联系方式
苏 丹 13611119615
附件1:试题范围
《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附件1:试题范围
(一)招标投标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3号令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3号令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3号令修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3号令修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3号令修改)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9号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3号令修改)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16号令)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10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二)政府采购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101号令)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