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8月23日,上海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协会联合举办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宣贯讲座,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东方有线网络公司、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上海华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东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等13单位共51人参加听讲,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张国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特邀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翔同志解读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张国华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1号文”的通知》(沪发改法(2012)002号)等文件主要精神,通报了国家发改委、法制办和监察部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信部近期组织多次专题讨论和座谈,分片区调研各地工业领域招投标业务和管理工作状况,明确推动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在内的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工作的思路,研究工业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促进工信部系统招标投标工作等情况。张国华同志并对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招投标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作为我国招投标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法律体系,为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健康开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关系到招投标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关系到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优质高效廉洁推进。大家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深入理解《条例》的立法精神、原则及条款含义,要从条例的立法背景、招/投/开/评/中标的过程、投诉与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深入剖析,各单位要以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员工学习《条例》内容,采取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请专家讲座、内部交流研讨等方式,真正领会《条例》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自觉把政策法规精神落到工作实处。加强和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守法操作始终是招标工作的重要原则。要认真规范招标业务行为。今天到会的有企业,也有招投标代理机构,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条例》在操作程序上进一步明确了各项规程,企业(业主)在建设项目过程中,不但要有招标意识,而且要有规范招标的意识,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代理机构要尽快对照《条例》的要求,完善自身的业务流程,统一规范公司文本文件格式,调整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实务能力,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在招标业务工作中为业主提供更加规范、全面、合理的服务。
会后,广大单位代表纷纷表示:通过《条例》的听讲,进一步加深对《条例》正确的理解,要按照领导提出的要求,做好招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