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交易”改革,加强机电设备国内招标评标专家库建设,根据《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沪府令〔2021〕54号)、《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管理规则(试行)》(沪发改法〔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本市机电设备国内招标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第二轮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28日。
二、专家申请条件
有关申请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常居住地为上海市;
2、从事机电产品设计、制造等或相关专业及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3、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4、年龄70周岁及以下(部分交通设备专业需65周岁及以下),能操作电子计算机、独立完成电子评标工作;
5、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取消过其他相关评标专家资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类别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设置专家申报类别,申请人应当如实并重点填报B01机电产品类专业类别(见附件1)。申请人可填报二级专业类别2个,三级专业类别5个。
四、申请方式
本次采用全流程线上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门户网站(https://www.shggzy.com/)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及随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操作流程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门户(https://www.shggzy.com/),点击右侧快捷通道,进入“专家”申报系统注册新用户,之后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点击“提交审核”按钮。
2、资格审核。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申报信息及附件不全或者存在疑义的将做出“退回”,申请人应当在被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如发现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做出“审核不通过”,退回申请人的申请。
3、网络培训。通过资格审核有关专家,应当参加网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子评标系统操作和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等。(培训要求另通知)
4、网上公示。培训成绩合格后,拟入库专家将公示于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5、聘书颁发。公示期结束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为正式入库专家颁发上海市机电设备国内招标评标专家电子聘书,聘任期限三年。
六、咨询服务方式
1.网站技术咨询:
郑老师 021-62657272转244
高老师 021-62657272转237
2.专家管理咨询:
郑老师 021-32557310(非交通类机电设备)
黄老师 021-58401855转2035(交通类机电设备)
咨询时间:9:00-11:00,13:30-17:00 (工作日)
最终解释权归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所有。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