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终点站”,只有“加油站”。近日从辽宁省大连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持续优化该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大连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1】1128号,以下简称《通知》),从降低交易成本、完善履约保证金制、明确专家使用规则、实行远程异地评审、加强政策宣传以及加强合同融资管理六方面提出优化政府采购活动新举措。
“在进一步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中,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采取多项措施,推动政府采购‘换挡提速和优化升级’,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经营提供了很多便利。”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供应商采取“信用承诺制”
提高信用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加强诚信监管,《通知》明确,对供应商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提供《信用承诺书》,用以替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同时,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纳入大连市政府采购诚信记录。
除采取“信用承诺制”外,大连市财政局还进一步完善履约保证金制度,规范合同预付款管理。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对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货物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免收中小企业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
开评标系统设立预警提示
《通知》明确专家使用规则,规范专家评审打分。为强化评委会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评委会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委会成员打分平均值30%的、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设立预警提示,由评审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评委会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评委会成员签署书面理由。评委会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深化落实采购人对评审专家确定、使用的主体责任,我们要求采购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确定评审专家专业,确保专家专业能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在实施随机抽取前采购,单位应将盖章的抽取专业确认表上传专家库系统作为抽取依据。采购单位应优先从大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4级品目对应专家中进行,原则上可抽取专家数量为所需专家数量的5倍及以上。通过对政府采购开评标系统设立预警提示,对评委会成员主观打分偏离30%的,要求现场重新核实打分,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需签署书面理由。”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了更好的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不见面操作,大连市实行远程异地评审,优化电子投标规定。在满足远程异地评审条件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单位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审工作。为优化供应商投标,规定可以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详细规定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使用规则。(来源: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