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据了解,财政部制定《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是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并非强制要求采购人使用,而是供采购人参考使用。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