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评标评审专家库建设和管理、评标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评标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规范、评标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评价、附则。
其中,在评标评审过程中,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有权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助于评标评审公正性的文件、资料和获取相关材料信息;评标评审专家未响应评标报到时间要求、没有主动回避、出现违规行为、发生突发情况等,导致评标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通过随机自动抽取及时补充;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应当具备独立抽取评标评审专家网络环境,配备专用网络终端、相关抽取设备及监控设施,并建立健全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流程和安全保密制度。(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